本报讯(首席记者张鹏翔)儿媳娶回家两个月就离家出走,多方寻找无果,公公王某遂向亲家石某索要彩礼。10月24日记者获悉,经当地法院审理,依法判决石某向王某返还彩礼的60%,即31200元。
2012年12月,靖远县靖安乡农民王某的儿子与同乡石某的女儿经媒人介绍认识。2013年1月3日,两人举办了婚礼,但至今没有领取结婚证。今年2月21日,小两口产生矛盾,女方离家出走,至今没有消息。眼看花了6万元娶进门的儿媳妇就这样“人间蒸发”,心有不甘的王某向亲家石某索要彩礼钱。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。
法院审理查明,除去石某依照习俗返还的2000元,给女儿陪嫁的彩电、冰箱等物价值5800元,彩礼的实际数额为52200元。法院最后判决石某向王某返还六成彩礼。
(原标题:儿媳离家出走公公怒上法庭索彩礼)